保卫部
学院官网
网站首页
部门简介
工作动态
新闻快递
通知公告
安全知识
规章制度
失物招领
办事指南
资料下载
联系方式
通知公告
部门简介
工作动态
新闻快递
通知公告
安全知识
规章制度
失物招领
办事指南
资料下载
联系方式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
首页
>
办事指南
失物招领须知
作者: 编辑日期 : 2010-04-22 来源 : 阅读次数: 次
失物招领须知
一、招领人需要说出所招领物品的特征、型号、物品数量等资料;
二、招领人必须提供身份证、学生证或所在系部证明,需要他人代领人的要提供失主的有效证件、代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,到保卫处认领遗失物品;
三、领取失物后要签名确认。
保卫处
上一篇
办理临时出入证须知
下一篇
没有了
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 0577-86559456
版权所有 ©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保卫部 浙ICP备05029821号
保卫处公众号
学院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