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编辑日期 : 2021-02-27 来源 : 阅读次数: 次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《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》省疫情防控办「2021」1号的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,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进一步做好校门出入管理,严格管控人员和车辆进出校门,做到逢人必检、逢车必查,检查“健康码”、“14天行程码”,经测量体温合格后,佩戴口罩出入校园,非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,体温超37.3℃不得进校。
二、外来单位入校由校内对接部门填报保卫部OA流程中的《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审批表》,并附进校人员近14天的健康状况及身份证明等材料,提前一天对接部门(单位)提出准入申请,经院办审批后,方可进入校园。无关人员、车辆、出租车、网约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。
。
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月15日
保卫处公众号
学院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