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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防灾减灾周”活动通知

作者: 编辑日期 : 2021-05-08 来源 : 阅读次数:

各部门:

根据《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减办发〔2021〕8号)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活动方案:

一、活动时间:5月8日至5月14日

二、活动主题:防范化解灾害风险,筑牢安全发展基础

三、活动内容:

1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

各部门要召开“防灾减灾周”活动动员部署,成立领导小组,制定相关活动方案,开展系列安全教育宣传活动。相关部门要用校园LED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,开展地震、防台、防洪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宣传活动;安全保卫部要给各二级学院提供《急救手册》等相关资料;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召开“防灾减灾”主题班会,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。

2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

各部门要根据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,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,建立台账,明确责任人,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3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

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,有针对性开展一次防自然灾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,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,提高预案的科学、合理、有针对性。

4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整治

保卫部安排队员不定期对学院周边进行排查,掌握学院周边情况,针对周边车辆行驶速度快、流动摊贩等问题,积极联系辖地公安、行政执法、交警等部门,联合对学院周边影响师生交通、饮食及其它比较突出的安全问题,进行综合治理,确保校园周边安全稳定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1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“防灾减灾周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紧紧围绕活动主题,认真谋划部署,根据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工作责任,确保活动正常、有序、顺利进行。

2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,围绕活动主题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。同时充分利用网站、微信平台、主题班会等方式,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。

3、做好总结,及时报送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加强对“防灾减灾周”活动信息的收集,及时掌握相关动态,切实做好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。请于5月9日前上报本次活动方案,5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(活动视频、照片等材料)报送安全保卫部,由安全保卫部汇总上报相关上级部门。(联系人:李玲霞,联系电话:86533902)。

 


 

安全保卫部

2021年5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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