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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财产安全常识-性侵害

作者: 编辑日期 : 2010-05-26 来源 : 阅读次数:

 
    某高校二年级女生郑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社会青年赵某,相互间产生了好感,并开始相处。两人不久就到学校附近的宾馆开房发生了性关系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两人之间出现分歧,郑某提出分手,赵某不接受,并多次打电话和到其宿舍进行威胁。在赵某的威胁下,郑某又多次与赵某发生两性关系,导致怀孕7个月。后来在学校、郑某的家长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干涉下,郑某才到医院引产,并休学在家。此事给郑某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。
    分析:在与异性交往中,要端正态度,培养将康的交往意识,淡化对方的性别意识,控制交往的怀镜。女大学生要自爱自重,不要接受超常的馈赠,对男方在交往中出现的过分举动要明确表示自己的反对态度;遇到麻烦时,要依靠组织。
 
注:本案例来自《珍爱生命 学会生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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