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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开学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编辑日期 : 2021-09-02 来源 : 阅读次数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1204号)、市教育局《关于做好在温高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师生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》(温教防〔20217号)和学校相关要求,为全面做好开学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防范各类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、财产安全,维护正常校园秩序现就有关通知如下:

一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

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以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交通、校园贷等安全主题教育。提醒师生返校期间注意个人安全防护;尽量不要携带现金,在公共场所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;不要随意结识来历不明人员;谨防财物被盗、被骗;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;遵守交通法规,以免发生意外。

二、加强校园出入管理

1、人员出入管理:所有(佩戴口罩)统一从学东大门,凭行程码健康码绿码)、测温方可入校。

2、车辆出入管理:报到当天校车、公务用车、应急车辆、师生车辆、159公交车一律从东小门金海三道)通行,其它无关车辆禁止通行报到结束后,除159公交车从东小门通行,其他车辆恢复东大门通行。

3、外来单位(车辆、人员)因工作需要进校园,提前一天通过OA流程审批,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,佩戴口罩凭行程码健康码绿码)、测温登记方可进校。

三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

进校车辆,严格遵守学院《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要求,按规定位置停放,机动车一律头朝外,非机动车一律头朝内停放,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

四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

严格遵守学院《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规定,不得损坏、挪用消防设施器材;不得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;不得在宿舍、实训室、办公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;电动车充电要按照学院指定充电点充电,杜绝私拉乱接电线。

五、开展一次安全检查

根据谁主管,谁负责的要求,在开学,要组织对学生公寓、实训室、食堂、办公场所等重点部位,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,及时落实安全整改,并做好安全台账

 

保卫处

2021年92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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